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明转暗,“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折射的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抱有松口气、歇歇脚的幻想,精神上缺“钙”、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以及监管缺失、执纪不严等问题。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原所长顾善忠在因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被查处后反思,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不高和组织纪律松懈。他懊悔地说,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本应该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但因为自己思想上觉悟上的一时偏差,造成如此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
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会出事。有规矩没有严格执行,没规矩自己胡乱“立规矩”,同样会出事。从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有关制度规定认识不到位或进行“选择性解读”,或沿用过期、失效的文件,甚至自行出台政策发放津补贴。宁夏回族自治区曾通报,2014年至2016年,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两任主任张鸿云、杨占军曾先后主持召开由副主任王林、祁勇参加的主任办公会,无任何政策依据,研究制定《市电大分校教务教学有关费用发放标准》,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以电大教务教学费、教材管理劳务费、招生奖励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共计92.44万元。四人最终被问责。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隐形变异问皮悔题,其产生的原因多样。
很多违规者侥幸心理作祟,总是认为“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没人发现得了”“相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很难被发现,监督、调查也困难”,因而明知故犯。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违规者自作聪明,自以为瞒天过海,实则自欺欺人,终究有被查处的一天。
“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是原因之一。“这是我们班子成员一起商量确定的”,这句话成了常见托辞。打着“集体决策”的旗号,戴上“民主决议”的面具,实质上还是一种集体腐败;“人人有份”,看似体现了领导班子对职工的关心,归根到底是权力的任性。
有专家指出,国家早就强调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早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没有针对地区和部门差异提出更加具体的制度措施,这也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扭住“七寸”重拳整治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既是对正风肃纪的最新部署,也是掷地有声的政治宣示,更是对迟疑者、观望者的有力驳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要严到底、不能让。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不仅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导致收入分配不公,而且容易影响干部队伍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重拳出击,强力整治。
根治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首先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做到有权不任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不仅要带头反对“四风”,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在辽宁省,省纪委紧盯顶风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单燃碧正位,近日接连约谈了5个市、4家省属企业和省属高校、2个县区和2家市直单位慧键党委主要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
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牵好,制度建设也要跟上。有专家认为,要把关心干部职工、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好事办实办好,就得认真研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让津补贴发放真正合法、合理,更透明。
解决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还要精准对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追责。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党委原书记梁常兴对中央和省市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挖空心思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奖金数千万元,导致全镇80多个单位滥发津补贴几近失控。今年4月,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梁常兴已被撤职,降级至科员。有专家认为,就是要通过严肃问责,有力震慑顶风违纪分子以及心存侥幸观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