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

2020-05-21 财经 192阅读
1、税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税。
②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税。
③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
④个人将购买的非住宅类房产对外销售的,或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转让房产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税。
2、土地税
①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税。
②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税额 =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深圳市土地税核定征收率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3、个人所得税
①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深圳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为3%。
②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③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契税
①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其他情况适用税率为3%。(经适房等特殊产权性质的房产除外)
5、普通住房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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