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爱尔兰探亲签证时会根据旅行社的不同要求给出不同的资料,具体的资料包括如下几种:
必备资料:
护照
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因私护照,如有旧护照请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公安机关开具丢失证明
护照号码为G开头的旧版护照,签名页(尾页)要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户口本
申请人所在户口本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一套,需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配偶页(包括迁出、注销页)
照片
近半年内拍摄的白色背景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规格:33*48mm或35*45mm
身份证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尽可能的复印清晰些
个人信息表
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结婚证或离婚证
已婚者请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证件丢失者需在派出所/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未婚者忽略此条)
在职证明
需用公司正规的抬头纸打印,信中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任职时间、职位、每月收入总额、放假日期及逗留时间、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负责人证明信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近6个月活期明细对账单原件
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最近6个月的对账单,最好使用工资卡对账单,用以证明收入情况
余额建议超过3万以上用以证明可以支付本次出行的费用,也可使用多张卡对账单证明收入和余额的情况
车产证明
申请人名下或配偶名下的行驶证复印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固定资产
房产证明
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用以证明申请人的固定资产
旅游意外险
境外医疗保险,又称签证保险或旅游医疗保险,境外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境外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包括患病时可能发生的:
(1)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
(2)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3)医药补偿;
(4)医疗运送和送返;
(5)身故遗体送返,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如以上五项无法标注具体保险金额,可接受保额备注“实际费用”
境外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国家和逗留全程
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申根国家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