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法官提醒,借名买车对于实际购车人来说,如果“车主”(被挂名人)反悔,可能导致钱车两失;若被挂名人对外有债务,该车辆还可能被视为被挂名人的财产而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若顺利上牌后,被挂名人还可以将车辆卖出、报废等。
而对于被挂名人来说,也同样存在风险。首先,若车辆发生事故,虽然是汽车的实际所有人开车,但车辆登记人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若实际购车人未按时还贷会导致被挂名人的信用丧失;
另外,在车辆违章扣分罚款等方面,被挂名人也要承担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还是要按法规办事,切莫钻所谓的漏洞。
扩展资料:
2018年10月,消费者刘先生在某品牌汽车专营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预订了一辆汽车,先后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签订了正式的购车合同。
随后商家表示,刘先生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只能以租赁合同的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要求刘先生签署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刘先生认为租赁合同与初始购车合同不符,要求对方退回所有款项,但遭到拒绝。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汽车金融消费问题频现,商家往往在金融产品上“大作文章”。部分商家偷换利息和手续费的概念,混淆利率计算方法,推销各种所谓“优惠”的金融产品;
部分商家故意隐瞒以租代购的分期付款模式,或者以低利息、无条件提前还款、所有权无风险等承诺诱导消费者选择以租代购模式,实际却与其承诺严重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借”朋友名买车 车辆权属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