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后还能以应届生的身份考公务员吗?
不能。国家对此的具体规定如下:关于应届毕业生参加国考的身份认定,国家《招考公告》明确,国家统一招生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招考当年应届毕业生对待。根据《公告》中的条件来确认,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应届生属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该不具备报考资格。但《公告》中关于应届生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的保留方式,让符合此条件并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应届生,通过办理解除就业协议的方式就可以该身份参加国考。首先已签署就业协议并未报到,户口、档案等关系放在以上三类保留地的,需在参考前与已签署协议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个别单位需付违约金3000元左右不等),或是让该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该生参加国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