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车未年检,新车上牌受限
根据《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及《关于加强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重点车辆监管的通知》,车主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手续时,车管所将通过“源头管控系统”对车主名下车辆状态进行自动比对。凡车主名下在用机动车有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的,系统将自动锁定;待车主完成车辆检验或办理完毕报废手续后,再予以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