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后、当事人逃逸的,警察会严查的。
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二、但是现实情况就是电动车撞人事故发生突然,现场目击人员急于抢救受害人,来不及抓住肇事人和电动车的、甚至没有看清电动车牌照(指的是有牌照的电动车)居多;从而使得大量电动车撞人事故无法查究。
三、电动车无牌无照众多,驾驶电动车的人复杂,很多没有办理居住证,而且居住地区域广大,电动车撞人后就是有摄像头拍摄下来人、车的也会让警察无从查及。
四、只有电动车当事人逃逸,而受害人发生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后,交警予以立案追究的,交、刑警才会予以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