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招投标中心的部门职能

2020-08-27 时事 155阅读

市招管办内设综合处、业务处、督查处、法规处和财务处:
综合处工作职责:负责招管办和中心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
业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中心单位的协调和管理;负责中心的日常考核;负责组织业务培训。
督查处工作职责:负责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各类招投标文件的审查;负责对进中心重大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负责对中心交易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交易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调查和督办;负责对市场准入等有关制度和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日常工作。
法规处工作职责:负责国家招投标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等文件;负责市招管办专家库的管理以及专家的分类、抽取、评价等;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办法的审查;负责招投标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参与制订招管办和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督查处开展交易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各类行政处罚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组织重大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各类交易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证件管理;指导县区行业执法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市招管办财务制度制定和财务管理工作;承办招投标中各类保证金的收付和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下设立四个业务部:
建设工程部:负责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业务操作;
政府采购部:负责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投标业务操作;
产权交易部:负责国有、集体等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转让业务操作;
土地交易部:负责国有土地资源出让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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