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图书馆办理借书证,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在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残疾证等)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少儿读者(12岁以下,请在监护人陪同下)办证,程序可参照成人。读者证或阅览证一人限办一证。太原市图书馆非RFID读者证更换在总服务台办理。
扩展资料:
退证须知: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后,本人携带读者证、原办证有效证件等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借书证挂失、补办须知: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也可登录太原市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自行挂失。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补证须由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读者证、阅览证补证收费5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原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