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监护人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注意事项:
1、不频繁转学
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
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学生自身学习主动性才是主要的。
4、原学校申请:
不得不转学,那需要向原学校申请一下,这样在办理学生学籍的时候也容易一些,也是最基本的礼仪礼节。
5、转入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
办理转学一般是在转入的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领取后,转入的学校填写盖章,然后到原学校再盖章,必须是有了接纳的学校才能转学。
6、学籍平台审核同意:
在纸质版完成后,申请表一般是一式三份,原学校和转入学校各留一份,一份是县教育局一份,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平台,审核同意,转入学校再接受同意,就完成了转学学籍的办理,不办理学籍的话,表示没有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