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凌峰醒客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扣分标准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