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区别是什么?

2020-09-24 时事 1575阅读

城市管理监察其实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只是在城管执法监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同称谓而已。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都是从事城管执法监察的队伍,按照法律都应是公务员编制,但不少地方由于编制的限制而采用事业编,甚至临时编。《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基于城管执法监察的相关概念辨析,指出了执法与监察的二重性,专门介绍了从城建监察、到城管监察(执法)、城管执法(监察)的演变。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从市容、城建监察演变而来,是地方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自发实践,最早较注重发挥监督各方依法履行城市管理方面责任的作用,而取名“城管监察”、后来由于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而更多叫成了城管综合执法,最后发觉仅仅注重处罚手段而迷失了监察本身的作用,更多的机构如北京市各区的城管执法局又都加上了监察,叫“城管执法监察”(如东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西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朝阳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等)。按照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分析,综合执法监察是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端,无论是城管监察也好,城管执法也好,城管执法监察也好,都是同样的工作,同样的机构职能(因为执法、监察只是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只是出现的阶段不一样,名字不一样,强调的不一样而已。

参考资料: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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