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护士执业证书》过期了,要分两步办理:
第一、需要注销;
第二、再重新注册。
注销护士证需提交材料:
1、注销申请书(1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
注:以上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重新注册应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提交: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
5、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附审核表右上角上);
9、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1份);
10、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注:以上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省卫生厅指定的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