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等级制度称为“九流”.
“九流”又分为“上九流”、“中九流”和“下九流”。
“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书生、琴棋、道、僧。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巫婆)、盗、窃、娼。
又一说法是:
何谓三教九流
"三教"无疑是指儒教、佛教和道教。对"九流"历来有不同说法。一说"九流"分三等。上"九流"是:一佛祖,二仙,三圣贤,四官,五公卿,六相,七僧,八道,九庄田。中九流是:一评书,二医,三卜筮(算命),四棋(棋师),五丹青(画匠),六仕(兵卒),七横(说客),八义(侠客),九打渔。下九流是:一高台(唱戏),二吹(吹鼓手),三马戏,四剃(剃头),五池子(开澡堂),六搓背,七修(修脚),八配(配种的)九娼妓。
还有一说法,也将"九流"分三等。上九流:一宰相,二尚书,三督抚,四藩臬,五提督,六镇台,七道台,八知府,九知州。中九流:一医,二金(算命),三飘行(测字),四推(推算立法),五琴棋,六书画,七僧人,八道士,九星相(观星相定吉凶)。下九流:一忘八(开妓院),二龟(纵妻卖淫),三优伶(唱戏),四吹(吹鼓手),五大财(耍大把戏),六小财(耍小把戏),七生(理发匠),八盗,九吹灰(卖鸦片)。"三教九流"把人分为若干等,在旧社会,受压迫者多被视作下九流,命运悲惨。
同课本上三教九流说法不一,书上的是:"三教九流"的本意,是指三种宗教和九种学术流派。古代指儒教、道教,释教为"三教";儒、道、墨、法、名、杂、农、阴阳、纵横九家为"九流"。后来泛指宗教、学术中各种流派。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①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②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③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④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