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购房户口迁移手续:拿着原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新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准备好本人的身高、血型、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等信息资料。
购房户口迁移资料:
1、迁移户口申请;
2、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3、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4、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后,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同意后办理。
扩展资料:
公民户口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4、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5、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6、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安在线-合肥市户政处:怎样入户口 如何办迁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