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符合服务对象要求的毕业生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工作证明。
自主创业毕业生需出示武汉市工商营业执照)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以下简称毕业生服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办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主管部门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2、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对接收毕业生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由单位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主管部门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3、办理毕业生报到、入户手续
毕业生持省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在汉入户的市外生源毕业生依次到拟入户区政务中心和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或个人,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转递地址统一转递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汉口车站路一号)。
5、党组织关系接转
对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党员,若接收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武汉市生源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管理;
非武汉生源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入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托管。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扩展资料:
一、所需材料
个人委托: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外地户籍在我市企业或社会组织聘用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清单。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出具的存档介绍信;在市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需执律所介绍信以及与律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律师)或劳动合同(执业律师)
二、收费标准
1、毕业生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180元/人收取档案管理费。协议期满,仍要求续签人事代理协议的,按照15元/人.月收取档案管理费。
2、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提供服务,服务费由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