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南宁 西藏的拉萨 新疆的乌鲁木齐 宁夏的银川 内蒙古呼和浩特也是省会 但严格的叫首

2020-07-17 时事 249阅读
省会,或称省治、制所、省汇、清代称为省城,为省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省的政治、文化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省会,直接称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制所。
首府(旧称“首邑”)是一种地理上的概念,中文通常指地方政府的行政中心,特别是享有高度自治权利的地方政府驻地。在中国行政区划中“首府”常特指民族自治地区的行政中心,如自治区中西藏自治区的拉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市、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以及自治州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延吉市等。欧系语言首府与首都(Capital)通常指相同的概念,在中文环境里“首府”与首都不能混用。在表述中国以外的概念时,“首府”之称适用于以下场合:(1)中文对境外其他国家的一级行政区行政中心的指称;(2)自治地区的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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