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4500-2000-80+300+18-1500-500-80-30=628万
应纳税所得=628-5+(50-24)+(820-720)+(50-30)+1-40*0.5=750
其中有一点,通过政府部门向灾区捐款20万元这点不是很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此题暂按可以扣除
应纳所得税=750*0.25=192.5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