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如果你需要在中国缴,那么就是缴纳20%,不过你一年要回中国住一段时间,流入美国的钱要按照美国税务缴。比如美国是30%。你在中国交完了,流入美国的钱要再交10%。如果你只在美国交,那么中国就不用了。
根据中美税务协定第十四条:中国人在美国打工的收入只需在美国纳税。
要求纳税人就其全球所得报税的,不止美国一家,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中国等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属于国际惯例。但是,报税不等于纳税。很多国家之间都有税务协定,以避免重复征税。
扩展资料
美国永久居民卡使用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reentry permit, 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
此外,依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