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登记证年检。
一、流程有
1、办理所需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职工工资名册及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
3、经办流程:每年参保单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年检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及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年检手续。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核验印章。未经年检,证件自行失效。
二、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工资发放明细表;
2、《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3、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