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万房补政策何时摇号

2020-06-10 社会 74阅读
大连日报讯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已正式颁布。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取得13万元货币补贴的家庭可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和开发区的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目前,有关方面正按照程序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审核后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为加快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今年开始,我市改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增加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办法,年内计划安排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8000户。补贴家庭的受理申请工作已于4月30日结束,共受理登记家庭1.7万余户,目前正在审核中。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货币补贴对象,并发放《货币补贴凭证》。货币补贴对象凭《货币补贴凭证》购房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3万元补贴资金。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处介绍,由于受理过程中不少申请货币补贴的家庭表示,市内四区普通商品房售价对于住房困难家庭依然很难承受,13万元补贴还是买不起房,纷纷提出可否使用货币补贴购买二手房,或是购买金州、旅顺、开发区的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为此,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后,在7月14日出台的《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了货币补贴对象凭《补贴凭证》可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开发区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住房(产权房)一套。 目前,第一阶段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已经截止,下次受理申请开始时间以公告为准。另据了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已进入日常受理阶段,已受理申请家庭超过1万户,符合申请条件并仍有申购愿望的市民可随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咨询,并提交申购材料。 【相关链接】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受理和发放程序—— 1.申请家庭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由社区对申报情况予以核实; 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社区发放《受理单》; 3.区国土房屋分局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 4.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终审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建立档案,发放《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单》。 5.当取得《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单》的户数多于年度补贴计划数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摇号中签的申请人发放《补贴凭证》。当取得《认定单》的户数少于年度补贴计划数时,直接发放《补贴凭证》。 回答可以就采纳。。。。。。。。。。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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