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借款3000元,借条写着借款5000元!有法律效益吗?

2020-10-27 社会 108阅读
1、实际借款3000元,借条写着借款5000元的,其中3000元部分有效,2000元部分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应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据此,实际借款金额为3000元但借条上却写借款5000元的,应当认定借款本金系3000元。也就是说,借条在3000元金额内有效,超出部分,即2000元部分无效,不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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