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钱没有钱还,收到法院传票,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2022-08-05 社会 89阅读

银行会起诉欠款人经济犯罪,情节严重可能会坐牢,具体可以看下面说明:

银行对信用卡欠款的催缴分两个阶段:前期和后期。前期分别由客服人员、催收处、法务处催缴。后期手段有:讨债公司、上报央行、起诉。银行如果认为持卡人属于恶意拖欠的话,会以信用卡欺诈的名义起诉至人民法院,信用卡欺诈属于经济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

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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