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的项目经理主要要做以下事情:
(1) 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履行总公司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及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 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工期、质量、成本、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系统的动态管理。
(5)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协调与业主(总包方)、监理、作业队等各方的关系。
(6) 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项目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目标。
(7) 组织编制、实施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参与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工程款回收和债权、债务清理。
(8) 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种报表、定期向总公司汇报项目情况及报告重大事项。
(9) 组织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经济、技术资料,项目结束时交总公司归档。
(10) 接受总公司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审计和考核。
(11) 项目经理是在项目上体现企业形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文明工地建设及施工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
(12) 协助总公司进行项目评奖申报工作。
(13) 项目后续工程跟踪、信息反馈和参与后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4) 项目结束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