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确实规定卖家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也规定了以下几种例外情形,也就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形:1、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卖家;2、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制品;3、利用个人技能开展普通的劳务活动。
目前,《电子商务法》对于零星小额的数额标准等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执行细则也没有出台。所以,到底哪些卖家需要办证,并不明确。
我们建议您,若店铺经营规模较大(店铺销售额较高)或条件允许,尽早办理营业执照。
同城快递则需要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快递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开店需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淘宝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