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1、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权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
公民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以下的内容: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是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人民主要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根据毛泽东思想,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第一,含义不同。人民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政治概念,或者说是-一个具有阶级性的概念。一般地讲,所谓人民是指占人口绝大多数,在历史上起进步作用的人群,是相对于起反动作用的敌人而言的。人民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是不同的。如在我国的抗日战争时期,不管是地主阶级还是官僚资产阶级,只要是拥护和支持抗日都属于人民的范
畴。而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就成了革命的对象,即属于敌人的范畴。
目前人民范畴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其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是人民的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力量。我国现阶段,敌人的范畴主要是指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
公民是个的法律概念,它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相对应,是指具有一-定国籍的人。这就是说,-一个人只要具有该国的国籍,那么他就是该国的公民。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某国的公民,关键是抓.住这个人是否具有该国的国籍。
第二,从上述各自的含义可以看出,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包括这个国家的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虽然属于公民,但不属于人民的范畴。换句话说,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
第三,从各自产生的时间来看,人民比公民产生的要早,它是伴随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而公民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确立才出现的。在专制社.会里是不存在公民概念的。
第四,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一个单独的个体无法称为人民。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的“人民”一词都是从群体角度讲的。公民属于个体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可以落实到某个人的身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律平等。”
第五,人民还是一一个具有强烈的感情和道义色彩的名词。例如,我们常说“周总理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刘少奇也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而公民则是个中性词,无感情色彩。
第六,在实际运用中,人民一.般和权力搭配,而公民-.般和权利搭配。如《政治生活》第5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教材第8页:“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我们的权利与义务。”。
经常会有人来咨询我,说对公民、人民与居民的概念,傻傻地分不清。甚至有时会把公民与人民概念混为一谈。我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普法。
公民,是相对国家而言,即每一个自然人,自他出生在某一国之日起,就取得的作为该国成员的资格,这个资格也叫国藉。因此,自他取得这个资格之日起,他就拥有该国法律所赋与的权利和该国法律所规定的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公民更多意义上是对一国成员在法律上的概念,它有另一个近义词,叫国民。所以,孙中山当年建立的政府叫“国民政府”,意思是指该政府属于全体国家成员所建立的,其权力属于全体国家成员。与它相对立的概念叫“臣民”,或帝国时代的“子民”。
人民,则更多意义上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即一国成员之中,对某个政党的理念表示认同并拥戴,那么该部份成员即为该政党之“人民”。如赞同共和党理念,并积极拥戴或者支持共和党的那部份人,属于共和党的“人民”,而赞同民主党、并积极拥戴或者支持民主党的那么份人,则属于民主党的“人民”。与人民概念相对的叫“反对派”或“敌对分子”。在“人民”与“反对派”之间的叫“中间派”。
居民,仅指居住地而言。而该居住地,通常是指“户籍”所在地。即某一国成员法定可以居住的场所。一般均以县级区域为单位。出了该场所而居住,则只能是“暂住地”,暂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叫“经常居住地”,在某些城市可获得“居住证”。但一般不拥有居住在该地并拥有户籍成员所拥有的全部权利,如选举权、小孩的受教育权和一些其他的社会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