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不属于军官,由士官或优秀的义务兵担任。
一、班长在单纯实行义务兵役制的部队里,由优秀的义务兵担任,在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部队中,除完全由志愿兵组成的班必须由志愿兵担任班长以外,大部分的班长由优秀的义务兵担任,在实行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部队中,班长一般由志愿兵担任,也有一部分优秀义务兵担任班长。在完全实行志愿兵役制的部队中,班长则完全由志愿兵即士官担任。
一个班约8-10人,一般为8人。
按陆军步兵常规编制,一个班大致为12人。其它军兵种则人数稍减,各不相等。
二、义务兵
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三、志愿兵
1、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2、是指服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部队服役并且享受工资及其它待遇的职业军人。也称之为合同兵或士官。目前也从普通高等学校直招需求专业的大学生。
四、士兵提干
1、普通士兵提干,是基本上文化程度不高,在部队有突出表现,比如见义勇为,在演习中表现突出,军事技术上特别过硬的,还有原则上立一个二等功或者两个三等功都符合提干条件。
2、在部队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列入提干选拔范围,向作战部队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扩展资料
班长职责
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二)、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三)、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四)、带领全班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
(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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