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根据城市的行政级别来具体分析:
1、如果是直辖市,则市委办公厅是正厅级单位。(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如果是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则市委办公厅是副厅级单位。
3、如果是普通省会城市,或者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则市委办公厅是正处级单位。
4、如果是普通地级市,则市委办公室是正处级单位。
5、如果是县级市,则市委办公室是正科级单位。
直辖市共4个: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计划单列市共5个: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副省级城市共15个: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普通省会地级市、普通自治区首府地级市(非副省级城市)共17个:石家庄,郑州,南昌,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贵阳,昆明,西宁,兰州,银川,南宁,福州,拉萨,海口,合肥。
“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为了解决地级市立法权而创设。非省会地级市一旦获得“较大的市”地位,就拥有了地方立法权。 国务院分四次共批准了19个较大的市:吉林市、大连市、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邯郸市、鞍山市、本溪市、抚顺市、齐齐哈尔市、青岛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宁波市、淄博市、苏州市、徐州市、重庆市(因升格为“直辖市”而不再是“较大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