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和草书的区别

2020-06-19 文化 142阅读

楷书又称正书,或称真书。其特点是: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始于东汉。楷书的名家很多,如“欧体”(欧阳询)、“虞体”(虞世南)、“颜体”(颜真卿)、“柳体”(柳公权)、“赵体”(赵盂附)等。

宋宣和书谱:“汉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书”认为楷书是由古隶演变而成的。据传:“孔子墓上,子贡植的一株楷树,枝干挺直而不屈曲。”楷书本笔画简爽,必须如楷树之枝干也。

初期“楷书”,仍残留极少的隶笔,结体略宽,横画长而直画短,在传世的魏晋帖中,如锺繇的《宣示表》(左图)、《荐季直表》、王羲之的《乐毅论》《黄庭经》等,可为代表作。观其特点,诚如翁方纲所说:“变隶书之波画,加以点啄挑,仍存古隶之横直”。

东晋以後,南北分裂,书法亦分为南北两派。北派书体,带著汉隶的遗型,笔法古拙劲正,而风格质朴方严,长于榜书,这就是所说的魏碑。南派书法,多疏放妍妙,长于尺牍。南北朝,因为地域差别,个人习性、书风迥然不同。北书刚强,南书蕴藉,各臻其妙,无分上下,而包世臣与康有为,却极力推崇两朝书,尤重北魏碑体。康氏举十美,以强调魏碑的优点。

小楷:顾名思义,是楷书之小者,创始于三国魏时的锺繇,他原是位隶书最杰出的权威大家,所作楷书的笔意,亦脱胎于汉隶,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惟结体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仍存隶分的遗意,然已备尽楷法,实为正书之祖。到了东晋王羲之,将小楷书法更加以悉心钻研,使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亦奠立了中国小楷书法优美的欣赏标准。

一般说来,写小字与写大字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则上是:写大字要紧密无间,而写小字必要使其宽绰有余。也就是说:写大字要能做到小字似的精密;而写小字要能做到有大字似的局促,故古人所谓“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又苏东坡论书有“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有余”的精语。

写小字的重心与笔画的配合,则与大字无大差异。至于运笔,则略有不同。小字运笔要圆润、娟秀、挺拔、整齐;大字要雄壮、厚重。大字下笔时用逆锋(藏锋),收笔时用回锋; 小字下笔时则不必用逆锋,宜用尖锋,收笔时宜用顿笔或提笔。譬如写一横,起笔处或尖而收笔处则圆; 写一竖,起笔或略顿,收笔则尖;撇笔则起笔或肥而收笔瘦:捺笔则起笔或瘦而收笔肥,同时也要向左向右略作弧形,笔画生动而有情致;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钩半曲半直。运笔灵活多变,莫可限定。尤其是整篇字,要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行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如是则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大楷:一般情况下,人们把一寸以上、数寸以下见方的真书称为大楷。较此更大的真书大字被称为“榜书”、“擘窠书”。根据历代书法家积累的经验,学习书法应先写大楷,作基本练习。掌握好大楷的点画、结构、布白,做到点画准确精到,结构疏密得当,则退而写小楷可做到结体宽绰开张,点画规矩清楚;进而学榜书则能结密无间而气魄宏阔,不致涣散无神。

草书:为书写便捷而产生的一种字体。始于汉初。当时通用的是“草隶”,即潦草的隶书,后来逐渐发展,形成一种具有艺术价值的“章草”。汉未,张芝变革“章草”为“今草”,字的体势一笔而成。唐代张旭、怀素又发展为笔势连绵回绕,字形变化繁多的“ 狂草”。草书的特点是结构简省、笔画连绵。“大草”与“小草”相对称,大草纯用草法,难以辨认,张旭、怀素善此,其字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

草书分为章草、今草、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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