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下所述,股份制公司要优于民营公司。
一、定义:
1、民营公司:可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限制在2-50人之间,以书面记名方式记录股权,不需要股票认购,法人代表一般为股权最大的一方,对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些机构,并不是必须具备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做调整。
2、股份制公司:指三人或三人以上(至少三人)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二、特点:
1、民营公司的特点:
(1)公司小,机制灵活,跟着市场应变,转型快,能够及时跟得上市场的变化。
(2)管理混乱。民营公司的管理实质上是国营体系管理改良简化版。
(3)人才培养力度不够,没有股份制公司的一整套培养体系,导致民营企业在人才使用方面,始终需要借力于市场环境。当市场环境无法借力时,民营企业往往在原地打圈,无法继续前进。
2、股份制公司的特点:
(1)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