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信用卡喻期,但我每月都尽量还了,现在你行让我全额还款,我也无能为力,我该怎么办

2020-06-10 财经 51阅读
信用卡逾期是要全额结清的,你还了一部分冲息费,等于钱白扔了,本金不动还在涨利息,只要你不全额结清,你就是在给银行打工,银行很喜欢你慢慢还,银行不起诉是因为你的利息涨的还不高,早晚跑不了,你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搜搜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的审理案件,看看案例!坐牢的不少。为什么信用卡无抵押、担保就给你放款?用着很爽?银行不是傻子,刑法196条在等你呢,先涨息费再起诉,这是套路,越拖对你越不利。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1-10万,),处五年以下(2万一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10-10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10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这个好说,一般人不辩解这个)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这一条是持卡人辩解最多的,开始有还款能力后来没有了就给你认定肆意挥霍)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好多持卡人的行为:换号)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点,说白了,只要信用卡逾期3个月就满足立案标准了(银行的证据很好收集),先拘留再开庭,这种案件最好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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