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在执行案件连年增长的情况下,海南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万多件,执行到位金额216亿元,82.63%的案件得到及时执结,实现了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的要求。
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表示,一直以来的执行难主要表现为“四难”: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该执行的财产难动。执行难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从法院内部看,执行工作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现象,从外部看,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以各种方式干预执行的现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及时解决。
张家慧说,执行难是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叠加的结果,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需要依靠全社会力量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通过专项行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