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单位根据需要,还可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经常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或志愿(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
(7)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寺庙僧侣、道士、尼姑等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管理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