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扩展资料:
关于军官转业政策:
营以下干部转业是一次性买断,兵龄满3年不满十年的每年按1.72万计算,满十年不满十六年的每年按2万计算,十六年的50万一次性结清,转业后每月按基本工资的80%发补助。
十六年以上按3.12万一次性买断,团以上干部每年按3.93万买断后,每月再发基本工资的80%补助,同时还有职务系数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