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里包括现役官兵和合同制消防员,现役官兵是享受的解放军待遇,合同制消防员是面向社会招募的工作人员。
一、消防大队的成员构成:
消防大队由消防员(从事执勤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文职人员(从事文秘工作)、以及各类技术工种如驾驶员、炊事员、修理工、通信员组成。
二、消防大队职位高低:
消防员:消防员等级标准按初级、中(2)级、中(1)级、高级划分。消防员在签定用工合同之日起,为普通消防员,每月享有初级消防员的工资,消防员晋级考核每满两年进行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晋升为上一级消防队员。职位上最多干到班长就到顶了。
领导层:公安现役消防大队原则上是正科级编制,设立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参谋等职务,下辖中队人数超过30人的大队,大队长与教导员高配副团级是副处级别、正科职务。
三、消防大队的职责:
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武警消防部队不仅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所以消防大队不仅有消防的救火等救急义务,同时也会涉及到执法的部分,比如安检等等。
扩展资料:
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是公安机关为负责一个县(市)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
消防支队一般建制在地市级,隶属于省武警总队和公安处。
《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