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比如下:
盛唐时期 57%
北宋中期 72%
明代中期 55%
康乾时期 43%
1880年 37%
1920年 12%
1950年 5%
1980年 3%
2000年 4%
2010年 9%
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常被认为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的指标。
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总体经济状况重要指标,但不适合衡量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经济状况,因为每个城市的生产总值上缴上级或国家的量都不同,所以在每个城市留下的财富就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6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74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980元,比上年增长6.1%。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5日发布公告。
经最终核实,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总量为74358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5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与初步核算数一致。
2017年中国GDP总量为827122亿元,首次登上80万亿元的门槛;GDP同比增长6.9%,增速较2016年提高0.2个百分点。这是自2010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首次加速。
中国的GDP核算历史不长,上世纪90年代之前通常用“社会总产值”来衡量经济发展情况。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研究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1985年开始,中国建立GDP核算制度,1992年,正式取消国民收入核算,GDP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
2003年国家统计局宣布中国会改进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取消容易引起误解的预计数,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GDP数据的机制,在发布GDP数据的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会公布核算方法。这是中国提高GDP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