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行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由目前的7.5%恢复到10%。这意味着,明年买车需要多花些钱。以10万元的车价为例,购置税优惠前后差价为2500元。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的《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规划,将在全国设置100万个监测点,未来在全国出现拥堵城市的核心区域,都将使用电子车牌进行监测。而此前排定的电子车牌的全国推广表则是从2018年起开始全面铺开。
从2018年1月1日起,车辆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车主将不用领取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但车辆仍需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如果车辆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车管部门将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无法年审。
2018年1月1日起,新国标GB7258-2017将正式实施。主要对客车、货车、皮卡车、电动平衡车、充电桩等有了一些新规定。比如,新车注册登记时,新入户货车,在车辆查验时要报“外扩尺寸和整备质量”;“倒三轮”摩托车,也即双前轮摩托车从2008年1月1日起可以登记上牌。
而货车新规在安全防护装置上变化最大,比如盘式制动器和气囊悬挂新国标规定部分车型必须配备。另外,充电桩新国标执行,不同汽车型号或能通用。
扩展资料
为落实国务院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释放多元化消费潜力,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经济发展,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质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92号),现将汽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其中,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2、各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
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不断完善客户资信评估体系,保证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能充分覆盖相应本金利息;不断加强残值经验数据积累,落实抵押品、质押品价值审慎评估政策,完善抵押品、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完善贷款分类制度,加强不良贷款监控,足额计提相应拨备。
3、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有效应对潜在风险,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各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
4、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