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觉被骗以后应该如何去做?
现在很多商家也有许多给消费者的陷阱,例如买房子或者租房子的时候,都有很多上当的时候,而且很多朋友还不经意的签订了合同,这样就更加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大多数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都很郁闷不知道如何解决。
其实遇到这类事情,最好是防患于未然,在我们需要做生意或者买东西的时候,尤其是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千万要看清楚具体的合同内容,要看清里面写的具体权力和义务,分析自己的具体情况,然后在考虑是否签合同。
有些朋友已经签订了合同,这时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一个十分要紧的问题,我建议大家首先可以拿上合同跟对方进行协商,这样的协商可以避免很多麻烦,达成协议以后重新规定合同内容,这样也是一个维护自己权利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也不能在别人危机的时候签订合同,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未成年人的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有以上情况的话就是属于无效合同。
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可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利,大家可以去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一般法院会先仲裁再进行审理,进过审理后签订的合同有违反合同法条款的行为,法院就会撤销合同,宣布合同无效。
另外大家要注意的是这类合同在一年内必须进行起诉,否则过一年的话,你就必须履行合同不然就会被判违约,这点大家一定要注意,另外签订大笔金额的合同是大事情,一般最好有律师帮助为好。
二、合同出现欺诈的法律责任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诈骗犯罪中一种十分突出的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诈骗犯罪之所以得逞,原因固然很多,但是被诈骗单位的有关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向主管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盲目同无资金或无货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有的不了解对方情况,擅自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受骗,有的违反外贸法规规定,未经咨询,不调查客户信誉情况,盲目与外商成交或擅自作经济担保,结果被诈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鉴于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为严肃法纪,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这一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构成本罪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上述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为:有的粗枝大叶,盲目轻信,不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资信情况;有的不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货源情况;有的销售商品时对并非滞销甚至是紧俏的商品,让价出售或赊销,以权谋私,导致被骗;有的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经济合同;有的急于推销产品,上当受骗;有的不辨真假,盲目吸收投资,同假外商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等。
3、构成本罪还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包括造成大量资金、财物被诈骗;因为被骗,对方根本不会付款或无法供货;工厂濒临破产倒闭等。具体标准应当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
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是否有过失,如行为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有条件、有可能履行的情况下,是否认真负责地履行,是否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擅自作出决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二是看行为人的失职行为是否造成了签订、履行合同被骗,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处罚,刑法根据犯罪的后果,规定了两档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当发现自己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的话,需要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依据其造成损失的程度,由法院对失职人员进行量刑。以上就是签订合同后感觉被骗后的判定标准以及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