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对“物质”概念的理解和前人有什么不同

2020-05-11 文化 232阅读
前人对“物质”概念理解的不同,可以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论断看出: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劣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了新唯物主义正确地理解物质概念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前人唯物主义哲学的成果,吸收物质观中正确的思想和论点,总结物质世界研究的最新成果,形成马克思主义物质观。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是认识社会的一个重要观念,同时又是寻找社会本原的最有特性的见解。他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因而物质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集中体现在“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人的感觉感知的,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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