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甲卷(新课标Ⅱ卷),即原来的全国卷二。
全国甲卷使用情况如下:
1、2015年及其之前:贵州 甘肃 广西 青海 西藏 黑龙江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新疆 云南 辽宁(综合)海南(语文 数学 英语)
2、2015年增加省份:辽宁 (语文 数学 英语)
3、2016年增加省份:陕西、重庆;
取消省份:广西 云南 贵州、西藏(西藏是2018年取消的)
4、2018年使用省区: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海南(语文、数学、英语)
扩展资料:
从2013年开始,新课标全国卷分为Ⅰ卷、Ⅱ卷。从2016年开始,新课标全国卷分为Ⅰ卷、Ⅱ卷、Ⅲ卷。并且从2016年开始,全国Ⅰ、Ⅱ、Ⅲ卷分别改称为全国乙、甲、丙卷。小语种(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高考统一使用全国卷,各省均无自主命题权,且不分甲乙丙卷。
新课标试卷的特征
1、考查内容与新课程匹配;
2、根据新课程的特征,分必考与选考题。
3、命题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以课本教材为依托,考察学生综合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考试题全国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