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并确立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思路,即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为重点,务实发展党内民主。报告就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这五个方面构成了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总框架,提出的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落实好这些举措,对于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提升党内民主质量至关重要。
党的生命力的强大与否就在于作为党的主体的党员身上是否充满活力;而党员是否充满活力,归根到底又在于党员是否拥有民主权利、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落实。只有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了保障落实,党内的生活面貌才能焕然一新,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顺利发挥。因此,从对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论断出发,最终达到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并开辟了党内民主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