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同尺寸的轮毂不会影响年检。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6.4.4.1 轮胎应满足以下要求:
(a)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于在用机动车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
(b)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6.4.4.2 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相应车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
(b)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应装用翻新的轮胎。
扩展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
9.1.1 机动车所装用轮胎的速度级别不应低于该车最大设计车速的要求,但装用雪地轮胎时除外。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封闭式货车、旅居挂车等特殊用途的挂车除外)装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小于等于总质量的1.4倍。
9.1.4 乘用车用轮胎应有胎面磨耗标志。乘用车备胎规格与该车其他轮胎不同时,应在备胎附近明显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装置能永久保持的标识,以提醒驾驶人正确使用备胎。
9.2.2 车轮总成的横向摆动量和径向跳动量,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汽车应小于等于5mm,摩托车应小于等于3mm,其他机动车应小于等于8mm。
9.2.3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100km/h的机动车,车轮的动平衡要求应与该车型的技术要求一致。
9.2.4 专用校车、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转向轮应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
参考资料来源:郴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