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里的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都是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本次估价的一般假设:
1、估价对象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可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2、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若与实际不符,因其不实造成的影响,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市场供应关系、市场结构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实质性改变。
4、本次估价未对估价对象做建筑物基础和结构上的测量和实验,本次评估假设其无基础、结构等方面的重大质量问题。
5、交易双方都具有完全市场信息,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附加出价。
(二)不确定事项假设:
1、估价时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供应关系变化、市场结构转变、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没有考虑估价对象将来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下的特殊交易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2、假设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无抵押情况或原有的抵押情况已注销。
(三)背离实际情况假设
1、估价结果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估价时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供应关系变化、市场结构转变、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没有考虑估价对象将来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下的特殊交易价格等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估价结果一般亦会发生变化。
2、估价结果未考虑未来处置风险。
(四)本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
1、本报告仅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不作它用。
2、为保障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确定贷款额时,估价报告使用者应充分关注“风险提示说明”及“变现能力分析”。
3、本估价报告分为“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两部分。“估价结果报告”提供给委托方,“估价技术报告”部分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可由估价机构存档。
4、本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估价目的在报告完成后的一年内实现,估价结果可作估价对象的市场参考,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估价。
5、本报告专为委托人所使用,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委托人和估价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6、如发现本估价报告文字或数字因校对或其他类似原因出现差错时,请通知本机构进行更正。
7、本估价报告需经估价人员签名盖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作为一个整体时有效,复印件无效。
8、本报告由本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