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商标转让给乙方公司过程中,商标局显示商标无效宣告中,这样的商标还可以继续转让吗

2020-10-14 社会 107阅读
您好,你的情况可以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来讨论,已经注册的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人已经拿到了宣告无效受理通知书,那么商标注册人也应该收到答辩通知书了。申请“无效宣告”方,提起宣告无效程序,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不是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应该尽早提交材料进行答辩,在答辩过程中应重点说明注册程序是合法的、不存在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欺骗、恶意注册等行为、注册后正常使用商标等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也可以说明是无效宣告的申请人,存在侵权的行为,想把该商标通过无效宣告,影响注册人正常使用,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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