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
劳保用品具备如下条件: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现改为安全标志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
(二)、以下产品为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一般防护用品主要有:
棉纱手套,帆布手套,毛巾,棉纱,擦机布,口罩,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皮鞋,耳塞,脚套,水靴,雨衣,粘胶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