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公务员2018年加分审查政策如下:
1、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2、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3、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4、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二、相关的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
(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
(3)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8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