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拟在辽宁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辽宁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并申领《居住证》。
拓展资料
一 办理暂住证需要如下材料:
1、二张一寸本人彩照。
2、本人身份证。
3、暂住地房产证。
4、房产证持有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派出所领取暂住证登记表,填好登记表后交到暂住证办理窗口办理。只需10分钟即可拿到暂住证。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一)在旅馆住宿的人员,由旅馆负责登记;
(二)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由医院负责登记;
(三)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
(四)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站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