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在看守所进行羁押的,家庭要会见时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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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监可以带的东西:
1、衣服,被子等
如果说去监狱探监带什么最实惠。那么最好是带衣服,棉被等。牢房的冬天是很冷的,有了衣服和被子,犯人就不容易感冒,更好地积极改造。
2、最基础的日用品
一些最最基础的日用品,比如草纸什么的,部分监狱是允许带的,但是要经过重重的审查。比较尖锐的,有攻击性的直接拒绝。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
3、健康向上的书籍
读书能够陶冶人的心情,一个原本暴戾的人,如果能够长期饮用“心灵鸡汤”,那么相信他的性情就会得到改变,脱胎换骨。
4、职业教育教材
相当部分的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没有学历,到处受人欺负,最后急了就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来。牢里岁月长,可以带一些他们感兴趣的职业教育教材,供其在狱中学习,出来后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
5、送点零花钱
监狱里也有商店,监狱的商店基本上都是给犯人消费的,有的监狱管得比较紧,连日用品都不给带,缺什么都就自己去商店刷卡。那么这种情况下,多给些零花钱打到卡上就对了。
6、带家人的讯息
探监是很不容易的,就算能见到亲人,也见不全,很多犯人坐牢特别想家,有孩子的则是非常惦记孩子,那么可以由去探监的人做代表,把家人的讯息传达过去,让坐牢的人安心。
7、其他符合监狱规定的物品
不同的监狱规定不同,如果可以外带的,一般可以通知家里人送过去,注意不能带的东西千万不要乱带,否则只会害了犯人。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