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月息百分之三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LPR利率的4倍,而月利率百分之三相当于年利率36%,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的。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扩展资料:
利率保护上限过高不仅达不到保护借款人的目的,而且存在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但利率保护上限过低也可能会导致信贷供给出现紧缺,加剧资金供需紧张关系,使民间借贷从地上转向地下,地下钱庄、影子银行可能更为活跃,民间借贷的实际利率可能进一步走高。
此次最高法审慎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红线,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维持在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是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的最大公约数,更加符合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