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车间领用工具一批,计划成本1000元,材料成本差异-1%,一次性摊销。”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990(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10(节约差=计划成本*成本差异)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1 000(计划成本)
二、说明
1、工具属于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2、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3、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
(1)“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账户反映低值易耗品收发及结存的计划成本。
(2)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企业已入库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存货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存货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未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存货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
4、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5、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以及停工损失、信息系统维护费等。不能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直接计入成本的费用,需要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车间领用工具应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